主體結構制作的技術要求 |
主體結構制作的技術要求
輕鋼結構的制作企業必須具備相應的生產條件和生產能力。結構構件制作應 符合設計圖紙要求。構件所用鋼材、連接材料和涂裝材料的品種、規格、性能等 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要求。臨建房屋構件吊環應釆用Q235B材料制作并應具有足 夠的安全儲備,嚴禁使用冷加工鋼筋。焊接鋼吊環的焊條、焊縫長度和焊縫高度 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構件在加工制作時,下料的尺寸應準確,料口應平整。放樣和號料應根據工 藝要求預留制作安裝時的焊接收縮余量及切割、刨邊和飩平等加工余量。構件組 裝組焊前應調平、調直。組裝組焊前應在專用工裝的平臺上進行,焊接時應注意 選擇合理的焊接工藝和焊接參數,焊接質量應復合設計要求。
鋼材表面的銹蝕度和清潔度應符合現行國家《涂裝前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除 銹等級》GB/T8923的要求,當釆用手工除銹時,除銹質量等級應不低于St2級; 當釆用噴射或拋射除銹時,除銹等級應不低于Sa 2.5級,表面處理后到涂底漆的 時間間隔應不超過6h,在此期間表面應保持潔凈,嚴緊沾水、油污等。
應根據結構所處的環境和構件的重要性選用適宜的涂料,并應根據涂料種類 和施工條件釆用合適的涂裝方式。涂料涂裝遍數、涂層厚度和質量應滿足設計要 求。
構件制作完成后,應對其外形尺寸、連接相對位置、變形量、焊接質量進行 檢査驗收并注意成品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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